发布时间:2026-09-20 23:48:18 来源: 浏览量:
2026年8月26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岳池县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某猪肉摊贩销售生猪肉无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未经检验检疫猪肉予以扣押。
经查,当事人于当日对自家养殖的生猪进行私自屠宰,未送定点屠宰场屠宰,未申报动物检疫,后将屠宰所获部分猪肉摆放于其摊位进行售卖,涉嫌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肉类。目前,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典型意义:
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猪肉可能携带病原体或有害物质,直接上市存在疫病传播和食源性健康风险,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本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农村肉类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监管态度,通过严查乡镇农贸市场“白条肉”,着力消除偏远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同时,该案也警示肉类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从正规屠场采购,不得采购、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切莫因小失大、触碰法律红线。
(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