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5 13:58:18 来源: 浏览量:
2026年6月22日23时许,一市民在周口街道东盛凡尔赛小区外擅自收集、处置厨余垃圾,该违法行为被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夜间巡查时现场查获。经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认识态度、危害后果等因素,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相关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违规处置厨余垃圾有什么危害?
1.滋生疫病传播风险。厨余垃圾富含有机质、水分及食物残渣,露天堆放、随意丢弃后极易腐败变质,快速滋生苍蝇、蚊虫、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繁殖大量致病菌、霉菌,极易引发肠道类传染病、皮肤病,威胁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尤其临近居民区、河道点位,疫病扩散风险极高。
2.污染水土生态环境。腐败厨余垃圾渗滤液含有高浓度油脂、有机物、盐分、添加剂等有害物质,经雨水冲刷渗入地下、汇入河道后,会造成地表水、地下水富营养化,导致水体发黑发臭、鱼虾死亡;渗滤液渗入土层后,会破坏土壤菌群结构,造成土壤盐碱化、重金属富集,影响周边绿植生长与土地安全。
3.恶化辖区人居空气。厨余垃圾厌氧发酵会释放硫化氢、氨气等刺激性恶臭有毒气体,长期飘散污染周边空气;同时垃圾腐败产生细微霉菌粉尘,随风扩散降低空气质量,长期影响沿街、周边住户日常生活,降低片区人居环境质量。
4.诱发食品安全隐患。不法个人私自收集厨余垃圾,极易提炼废弃油脂回流餐桌,炼制“地沟油”,流向餐饮门店、小吃摊位,严重危害群众饮食安全,触碰食品安全底线,同时违规堆放厨余垃圾易诱发消防、蚊虫伤人次生问题。
二、擅自收集、运输、处置厨余垃圾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三、如何规范收集处置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餐饮经营、食品加工活动中产生的易腐烂生物质废弃物,包含餐饮剩饭、剩菜、废弃食用油、果蔬边角料、食材废料、餐厨残渣等,实行分类投放、专人收运、资质单位闭环无害化处置,分类处置方式如下:
1.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小区定点分类投放至专用厨余垃圾桶,由环卫部门专属清运车辆每日定时收运,统一转运至合规处置厂区资源化处理。
2.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经营商家厨余垃圾:必须签订合规收运协议,交由持证专业餐厨清运公司定点收集,严禁转包、交由个人上门收运,统一转运处置。
3.废弃餐厨油脂: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经营商家产生的泔水油、煎炸废油,须由专属油脂回收资质单位定点回收,闭环加工再生利用,严禁个人私自打捞、收购炼制。
来源|蓬安县智慧城市服务中心